●未來3年,四川將連續每年投入2億元推進平臺經濟產業鏈補鏈、強鏈、延鏈,其中面向企業最高獎勵500萬元,面向個人最高獎勵50萬元
為加快推動四川平臺經濟(以電商為重點)產業鏈建圈強鏈,《關于支持平臺經濟(以電商為重點)產業鏈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已于近日出臺。未來3年,四川將連續每年投入2億元推進平臺經濟產業鏈補鏈、強鏈、延鏈,其中面向企業最高獎勵500萬元,面向個人最高獎勵50萬元。
平臺經濟(以電商為重點)產業鏈,是四川確定的“15+N”重點產業鏈之一。政策從支持電商批發零售企業、電商服務企業、電商創新項目、電商載體、電商活動、電商人才、電商引導基金7個方面提出獎勵舉措。
針對企業 政策明確對上年度通過互聯網實現零售規模超過5000萬元或批發規模超過10億元,且增速超出同期全省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增速、批發業銷售額增速2個百分點以上的電商銷售類企業,單個企業激勵最高不超過500萬元; 對上年度營業收入超過1億元且增速超過同期全省服務業增加值增速3個百分點以上的電商服務類企業,單個企業激勵最高不超過500萬元; 對運用數字化手段提升煙火小店等發展成效顯著的生活服務類電商平臺企業,單個企業另行激勵最高不超過200萬元。 支持平臺經濟產業鏈企業開展線上線下融合的商業模式、科技研發、應用場景、服務業態等創新項目建設,按項目上年度在川實際投入比例和成效給予激勵,單個企業總計最高不超過200萬元,其中屬于在國際國內、中西部首發首試的項目,激勵金額分別追加20%、10%。 對上年度主辦全國、中西部有影響力和帶動力的綜合類或垂直領域類活動的主體,按照其自籌資金實際投入50%、30%的比例予以補助,單項活動補助金額最高不超過100萬元、同一主辦單位每年累計補助最高不超過200萬元等。 對新入選平臺經濟產業鏈領軍人才,且其所在企業經營狀況較好的個人,按照A、B兩類人才類型,一次性分別給予不超過50萬元、10萬元激勵。
省商務廳相關負責人介紹,政策中的支持對象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則,政策有效期為2026—2028年。“該政策是框架性政策文件,每年將按照四川省平臺經濟產業鏈發展的實際情況出臺年度申報指南,細化明確本政策中具體的指標要求,指導好市場主體和優秀人才開展申報工作,確保政策紅利快速見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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